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買羊肉,吃到豬肉,騙很大!”高雄地檢署獲報不肖業者以豬肉摻羊肉販賣,經搜索新北市華元、威峰公司、高市金龍公司,查扣1.2萬公斤假羊肉。這些假羊肉流入傳統市場、夜市或平價火鍋店,2家業者共3人依詐欺、違反“食管法”10萬元(新臺幣,下同)交保。
  裝羊肉還分A、B、C級
  9月間,高雄地檢署接獲高雄市府衛生局舉發,鳳山區一羊肉攤的羊肉DNA檢測含有豬肉成分,供貨商為高雄市三民區世豐企業行。檢警跟監追查貨車流向,查到羊肉出自於新北市新莊區華元公司。
  檢方發現,華元公司另外成立非法的威峰公司,進行地下肉品加工,11月6、7日率隊北上突襲搜索。43歲華元負責人何國榮見狀以拖延時間,趁機通知員工自後門逃逸並要他們趕緊銷毀計算機檔案、部分工作日誌及下游廠商銷售清單。
  檢警搜索從何國榮私人工作日誌發現,他將“羊肉”依羊肉含量比例與真偽分為“羊A”、“羊B”、“羊C”等3級出售;A、B級是以製作羊肉捲原料混摻價格低廉的“菊花肉”豬嘴邊肉或碎牛肉製作而成,C級沒羊肉,僅以羊油拌入豬肉增味而已,當場查扣1.2萬公斤假羊肉。
  摻水肉有八折厝邊價
  華元、威峰11日大門深鎖,無人響應,外觀如民宅,飄出腥臭味。鄰居說,3年前業者在此落腳,常有貨車載送冷凍肉品,不少批發商、散客購買,“還有八折厝邊價(註:厝邊為福建方言“鄰居”),肉厚滋味好,還以為賺到!”
  檢方發現,偽劣廠商在製作羊肉捲時,不僅摻豬肉還灌進20%水或冰增重,再低價銷售到臺北市、新北市、宜蘭縣、新竹縣市、臺中市、嘉義縣市、基隆市、桃園縣及高雄市等44家下游廠商。
  高雄檢方追查高雄假羊肉,發現上游為金龍肉品公司,負責人是57歲黃建惠,現場查扣黏著劑、摻偽羊肉約590公斤,清查出供貨給高雄市、臺南市、嘉義縣、臺中市、屏東縣等下游廠商共73家。
  豬肉充羊肉一斤黑賺120元
  高雄檢方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表示,目前豬肉價雖高漲,但1斤批發價80元仍比羊肉1斤200元來得便宜,2家不肖業者竟以豬肉摻羊肉瞞騙下游、消費者牟取暴利;訊後將何國榮、黃建惠夫婦依違反詐欺、“食品法”涉嫌重大且認定有淹滅、串證之虞向法院申請羈押禁見,但他們均坦承自今年初開始以羊肉摻偽、灌水方式販賣,當庭諭令各10萬元交保。中新中國臺灣網  (原標題:豬肉摻羊肉販賣臺灣再曝食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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