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 (記者金煜)國務院辦公廳今日下發紅頭文件,強力要求加強環境監管執法。該通知抄送給各部門和各地人民政府,要求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責,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任期內環境質量明顯惡化,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等行為的相關地方政府領導人將被依法依紀追究責任。
  該通知為關於加強環境監管執法的通知,但由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環保部相關官員稱,此前部里有下發過類似的通知,但這是第一次由國務院名義下發。
  環保部相關官員表示,該通知是臨近實施的新《環保法》的配套政策之一。
  該《通知》明確要求地方政府和環保部門等各級政府部門的職責,並明確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責,建立倒查機制,對發生重特大突發環境時間,任期內環境質量明顯惡化,不顧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後果,利用職權干預、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該《通知》明確了四個時間節點。到2015年6月底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全面清理、廢除阻礙環境監管執法的“土政策”;2015年起,市級以上環保部門要對下級環境監管執法工作進行稽查;到2016年底前,各地要全面清理違法違規建設項目的清理整改任務;此外,2015年底前,各地人民政府需要組織一次環保全面大排查,重點檢查所有排污單位污染排放狀況,各類資源開發利用活動對生態環境影響情況等。
(原標題:國務院: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責)
編輯: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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