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固態硬碟 王瑞鋒 實習生 韓雪楓)7月4日凌晨,江蘇徐州泉山區蘇山頭一拆遷戶住宅,遭數名不明身份男子攻擊,樓道被潑糞,窗戶遭“槍擊”。公安局稱無法判定“彈孔”是否槍擊造成。
  戶主魏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他家住在五層居民樓的五樓,從事發當晚的監控錄像中可以看到,4日零時許,有三四名蒙面男子手提糞桶,在他家所在居ssd固態硬碟民樓的樓道,潑灑了數桶糞便。“他們一邊潑一邊叫罵,讓我們快搬家。”魏先生說,他原本以為當晚只是潑糞,但隨後發生的事情,讓他至今心有餘悸。
  魏先生介紹,幾名蒙面人離開一個小時後,一輛黑色轎車又載著五六名男子到了自家樓下。“他們大聲叫罵,我打開手電筒朝樓下照了一下,看到一個男子從轎車後備箱拿出一個長條狀的東西指向我家。”魏先生說,隨後他便聽到好幾聲槍響,當即被嚇得趴倒外接式硬碟在地。“我當時被嚇懵了,不知道開了幾槍。”
  “打完槍那夥人就開車走了,天亮後我在窗玻璃上看到了3個彈孔,就報警了”,魏先生商務中心告訴新京報記者,開始警察讓他自己將彈孔拍照後送到派出所,但一個小時後,他正準備去派出所時,來了一個警察到他家瞭解情況,“警察很快就走了,到現在快一個月,一點音信都沒有。”
  北京聖運律師事務所主任王優銀律師告訴新京報記者,涉槍涉爆等嚴重暴力違法犯罪,一直是公安機關打擊的重點。一般來說,涉槍案件是必須立案的。公安機關如果在出警後近一化療副作用個月都不與報案人聯絡,那這種處理方式是較為草率的。
  7月31日,新京報記者與徐州市公安局泉山分局取得了聯繫,該局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該局民警到現場勘查後,無法判定“彈孔”是否槍擊造成,“已經按故意毀壞財物立案。”上述工作人員稱,警方一直與報案人保持聯繫。
  “肯定是打槍,當時我錄像了,而且這一個月警察確實沒有聯繫我。”魏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
  記者查閱資料得知,公安部早在2007年便要求,所有接報的涉槍案件,都要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填寫《涉槍案件立案信息表》,並錄入有關管理信息系統。對所有涉槍犯罪案件都要嚴格落實“涉案槍支彈葯沒有全部收繳不放過、來源沒有查清不放過、販運網絡沒有打掉不放過、制販窩點沒有端掉不放過、涉案犯罪嫌疑人員沒有得到依法懲處不放過”的要求。
  “打槍後,我們樓里剩下的幾戶居民都搬家了,怕被開槍打死。”魏先生告訴新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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