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9月14日電 (索有為 粵紀宣)中共廣東省紀委14日披露,廣東紀檢監察機關和有關部門近期推進徵地拆遷、涉農利益、涉法涉訴、教育、醫療衛生、公路“三亂”等領域損害民眾利益行為的專項整治,堅決查處發生在民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當日通過南粵清風網通報10起相關典型案件,其中,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派出所原所長陳顯森充當賭博“保護傘”獲刑13年。
  通報顯示,廣州市番禺區房地產交易登記所行政部原部長辛濤利用負責該區二手房交易業務質量審核、商品房預收款業務審核等職務便利,明知某房地產公司在代理部分客戶申請房地產交易過戶過程中提供偽造的社保證明、婚姻狀況證明等資料,仍濫用職權,對上述偽造的申請材料予以審核通過,導致相關人員在該區順利購房過戶,並多次幫助該公司加快辦理其客戶的購房交易過戶及抵押登記等業務,先後多次收受賄賂共43.19萬元。辛濤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萬元。
  深圳市中級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原庭長劉來平在辦理深圳市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大梅沙某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過戶等事項時,接受他人請托,在未認真審核該案執行依據、執行事項的情況下,簽發了已增加“雙方當事人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為人民幣468萬元”內容的《協助執行通知書》,使該公司以低價得到該地塊,造成國家較大經濟損失。劉來平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和免職處理。
  江門市蓬江區棠下鎮派出所原所長陳顯森充當賭博“保護傘”,先後分9次共收取“保護費”23萬元,以派出所的名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共505.3萬元。此外,陳顯森還伙同派出所內勤周潤生從“小錢櫃”中提取42萬元進行私分,陳顯森分得36萬元。陳顯森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
  在教育領域,佛山市南海區西樵中學違規組織學生訂購省、市推薦目錄外的教輔材料,組織學生到校外輔導機構參加輔導,由本校老師參與授課,初二、三年級開設快慢班,部分服務性和代收費內容沒列入收費公示欄,個別班級向學生收取班會費每人12元。該學校被責令清退全部違規收費,糾正上述違規行為,校長梁用泰被免職;樂昌市教育局原局長李影平在擔任樂昌市人防辦主任、教育局局長期間,利用主管人防工程報建、安全生產監督、教育創強工程發包和驗收等工作的職務便利,收受承包商賄賂共73.5萬元。李影平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在涉及農民利益方面,和平縣陽明鎮梅埔村委會原主任黃小卡侵吞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款3.8萬元,受到開除黨籍處分,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六個月;在東莞市沙田鎮立沙安置區農民公寓項目建設圍標串標案中,沙田鎮政府規劃建設辦公室原副主任何偉紅、原辦事員梁志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和五年,東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原聘員黃淦波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楊克明、鄒宏德等13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專家庫專家被判處九個月到一年六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緩刑),被註銷全部建設註冊執業資格和取消評標委員會成員資格,21家企業分別在1-2年內被取消參加東莞市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資格。
  另外,陽東縣殯儀館在沒有提供服務的情況下,違規向死者家屬收取收殮費共29.1萬元,在沒有完善建設用地和工程報建手續的情況下,違規在馬朗山墓園建設簡易辦公室,造成國有資產損失43.9萬元。陽東縣殯儀館主要負責人梁創周受到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
  雷州市龍門鎮陳二村村民小組幹部陳仕文、袁行明、袁行棟合謀共同侵吞、貪污多項扶貧、移民、救濟款共14.1萬元。陳仕文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袁行明、袁行棟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廣寧縣木格鎮黨委委員、冊田村黨支部原書記周爐金私設站點亂收費,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降級處分,木格鎮黨委原書記、縣國土資源局局長沈文卿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木格鎮原鎮長盧灼林、木格鎮司法所負責人莫朝洪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安監局監督管理一股負責人劉新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縣國土資源局執法監察大隊副大隊長莫偉章受到黨內警告、行政警告處分。
  廣東省紀委稱,上述案件的查處,表明有關地區和部門對糾正損害民眾利益不正之風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同時也暴露了一些部門和官員對民眾利益麻木不仁,對中央和省的三令五申心存僥幸。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將堅持暗訪、曝光、查處、追責“四管齊下”,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發生在民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露頭就打,決不姑息,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點名道姓曝光典型案件,使紀律真正成為不可逾越的“高壓線”,向全社會釋放出執紀必嚴的信號。(完)
(原標題:廣東紀委通報損害民眾利益案 批一些部門“麻木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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